接下來,請國際稅務司副司長黃素華講解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副司長 黃素華:謝謝!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圍繞財稅〔2017〕88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號兩份文件,重點對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的主要政策內容和執行中需要注意的事項進行介紹。
一、主要政策規定
(一)政策適用條件和范圍
88號文從四個方面規定了境外投資者享受待遇需滿足的條件:
1.可適用政策的直接投資行為
為最大限度地發揮鼓勵境外投資者擴大在華投資的作用,88號文將大部分境外投資者在華投資的現有方式,如以分得利潤進行增資、新建、股權收購等形式,納入暫不征稅的適用范圍。88文件明確僅將兩種直接投資情形排除在暫不征稅政策適用范圍之外:
一是新增、轉增、收購上市公司股份,但符合條件的戰略投資除外。符合條件的戰略投資,操作中可根據2005年商務部、證監會、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的《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執行。上市公司股份包括可在境內、外公開證券交易市場上交易或流通的所有境內居民企業股份。
二是從關聯方收購股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業一次分配的利潤有多重用途的,可以分別不同情形適用政策。
例如,境外A企業為境內B企業的股東,2018年1月10日B企業董事會做出利潤分配決議,向投資方A企業分配3000萬元利潤,其中1000萬元用于增加境內C企業資本,1000萬元用于增加境內C企業資本公積,1000萬元匯往境外用于非投資用途,全部款項于當月支付,在滿足88號文規定的其他條件前提下,上述用于增資C 企業的2000萬元利潤均可享受暫不征稅政策;而匯往境外的1000萬元應按有關規定扣繳企業所得稅。
另外,考慮對外開放的深入和擴大,外商直接投資形式會更趨多樣,為擴大政策適用范圍留有余地,88號文將“財政部、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方式”作為該項政策適用范圍的兜底條款,今后視政策執行情況和投資方式變化而規定。各地在政策執行過程中,發現需要擴大政策適用范圍的,可向稅務總局報告或者建議,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明確規定以前,應當按照88號文規定的適用范圍執行。
2.可適用政策的分配利潤性質
可適用政策的分配利潤應屬于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向投資者實際分配已經實現的留存收益而形成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包括清算所得中屬于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的部分。留存收益包括以前年度留存尚未分配的收益,但不包括預分利潤。資本公積轉增資本,通常屬于資本項下項目轉換,不涉及股息分配,不征收股息預提所得稅,無需適用暫不征稅政策。盈余公積轉增資本,通常屬于企業盈利分配,可適用暫不征稅政策。
例如,境外A企業為境內B企業的股東,截至2017年12月31日B企業賬上2017年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500萬元,2018年1月10日B企業董事會做出利潤分配決議,向投資方A企業分配2000萬元利潤用于其增資境內C企業,并于當月支付。在滿足88號文規定的其他條件前提下,僅有500萬元利潤可享受暫不征稅政策,剩余1500萬元預分利潤由于不屬于已經實現的留存收益則不能適用這一規定。
3.可適用政策的直接投資
為確保境外投資者所分得的利潤實際用于直接投資,88號文分別現金投資和非現金投資規定了直接投資的條件。以現金投資的,將資金直接轉入被投資企業或相關股權轉讓方賬戶,不得中間周轉,如果境外投資者分得利潤在轉給被投資企業之前在境內外的其他賬戶周轉過,就不能享受暫不征稅政策;以實物、有價證券等非現金投資的,相關資產所有權應直接從利潤分配企業轉入被投資企業或股權轉讓方,在直接投資前不能由其他企業、個人代為持有或臨時持有。
由于國家經濟政策、行業管理和交易安全等方面的影響,直接投資過程中會出現一些特殊的資產過戶和賬戶劃轉安排。在判定這些特殊安排是否符合直接投資條件時,要注重核實,從利潤分配到投資完成的過程中是否在利潤分配企業和接受分配資產的主體之外存在實際控制并占有分配資產利益的第三方(含境外投資者)。
例如,境外A企業投資設立境內B企業,境內D企業投資設立境內C企業,雙方無關聯關系。A企業與D企業于2017年12月4日簽訂股權轉讓協議,A企業受讓D企業持有的C企業全部股權,股權轉讓價為1000萬元,為規避交易風險,A企業與D企業在境內開設共同銀行賬戶。A企業2017年12月18日做出董事會決議,將從B企業當月分配的2015年度部分利潤1000萬元用于購買C企業股權并將收購款由B企業直接匯入至共管賬戶,相關變更手續完成后,再由共管賬戶匯入至D企業。
在滿足88號文規定的其他條件前提下,上述由B企業分配的1000萬元利潤在劃入接受分配資產的D企業之前,經過了A企業與D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共同賬戶過渡,只要A企業沒有實際控制并占有該項分配資產利益,可享受暫不征稅政策。
4.可適用政策的投資項目范圍
作為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的條件之一,被投資企業應在境外投資者投資期限內從事與鼓勵類投資項目相關的一項或多項經濟活動。相關經濟活動包括生產產品、提供服務、研發活動、投資建設工程、購置機器設備等,沒有比例要求,凡符合條件的,通常在境外投資者投資期限內一次判定即可。
鼓勵類投資項目范圍包括《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這兩個目錄均為2017年修訂版,相關部門今后如修訂目錄,可按新修訂的目錄執行。境外投資者在享受暫不征稅政策時,被投資企業所從事的鼓勵類項目是符合當時目錄范圍的,今后目錄修訂時該項鼓勵類項目即使有所調整,也不影響境外投資者繼續享受該項優惠政策。
例如,境外A企業投資設立境內B企業, 2017年9月1日A企業董事會做出決議,將從B企業分得的利潤5000萬元用于B企業增資,新建皮革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該項目屬于《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中鼓勵類第三條(制造業)第六款第30條。2017年11月B企業開始采購機器設備,進行新項目的建設工程。根據上述情況,可判定B企業在投資期限內從事了與鼓勵類投資項目相關的投資建設工程或購置機器設備的經濟活動,符合要求,同時今后也無需再次對企業是否從事與鼓勵類投資項目相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判定。
(二)政策操作執行流程
按照88號文件和3號公告規定,可以梳理出以下主要政策操作執行流程:
1.利潤分配企業在支付分配利潤時執行暫不征稅政策
境外投資者需要在利潤分配企業支付分配利潤時暫不納稅的,按下述流程辦理。
首先,境外投資者填寫《非居民企業遞延繳納預提所得稅信息報告表》,并提交給利潤分配企業。
其次,利潤分配企業審核境外投資者提交的資料信息,并確認三項結果無誤后,執行暫不征稅政策。一是境外投資者填報的信息完整,沒有缺項;二是利潤實際支付過程與境外投資者填報信息吻合;三是境外投資者填報信息涉及利潤分配企業的內容真實、準確。
再次,利潤分配企業補填《非居民企業遞延繳納預提所得稅信息報告表》信息。
最后,利潤分配企業在實際支付利潤之日起7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兩項資料。一是由利潤分配企業填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二是由境外投資者提交并經利潤分配企業補填信息后的《非居民企業遞延繳納預提所得稅信息報告表》。
在這個流程中,境外投資者和利潤分配企業只需填報《非居民企業遞延繳納預提所得稅信息報告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無需提供相關合同、支付憑證等交易原始資料。
2.境外投資者追補享受暫不征稅政策
對于部分境外投資者應享受未享受政策的,文件給予了補救措施,即可以在實際繳納相關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申請追補享受該政策,退還已繳納的稅款。辦理追補享受暫不征稅待遇時,境外投資者應向利潤分配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提交三項資料。一是《非居民企業遞延繳納預提所得稅信息報告表》;二是相關合同、支付憑證、與鼓勵類投資項目活動相關的資料;三是省稅務機關規定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需要注意的是,在追補享受暫不征稅政策時,要分別退回稅款的不同情形計算退稅數額。
例如,境外A企業為境內B企業股東,2017年8月1日B企業董事會做出利潤分配決議,向投資方A企業分配5000萬元利潤,其中,4500萬元用于轉增B企業實收資本,500萬元用于繳納股息預提所得稅(稅率為10%)。在滿足88號文規定的其他條件前提下,A企業可按規定追補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申請退回已經源泉扣繳的稅款。
如果已經源泉扣繳的500萬元稅款退還給扣繳義務人(即境內B企業),則500萬稅款可全額退還,待境內B企業將該500萬退稅款作為股息實際分配給境外A企業時,再按規定扣繳股息預提所得稅。如果已經源泉扣繳的500萬元稅款退還給納稅人(即境外A企業),該500萬元退稅款作為境外A企業從境內B企業取得的股息所得,應按規定繳納50萬元的股息預提稅,境外A企業實際獲得的退稅款應為剩余的450萬元。
3.停止享受暫不征稅政策
在兩種情況下,境外投資者應停止享受暫不征稅政策,并申報補繳稅款。
一是境外投資者享受暫不征稅政策后,通過股權轉讓、回購、清算等處置方式實際收回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的股息的,應在實際收取相應款項后7日內,向稅務部門申報補繳此前暫未征收的股息預提所得稅稅款。在實際收取相應款項后7日內遇有節假日的,按照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執行。需要注意的是,在這種情況下,境外投資者在收回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的投資前或者按照88號文第七條規定申報補繳稅款時,應向利潤分配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符合鼓勵類投資項目規定的交易證據、財務會計核算數據等資料。
二是境外投資者享受暫不征稅政策后,經稅務部門后續管理核實不符合規定條件的,除屬于利潤分配企業責任外,視為境外投資者未按照規定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依法追究延遲納稅責任,稅款延遲繳納期限自相關利潤支付之日起計算。
(三)建立協同管理機制
執行暫不征稅政策往往會涉及境內外多個主體、多個稅務機關以及政府部門,因此需要加強各部門的協同管理和服務。這方面的措施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制定了利潤分配企業與被投資企業主管稅務機關間征管協作辦法
3號公告規定,利潤分配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應在收到《非居民企業遞延繳納預提所得稅信息報告表》后10個工作日內,向被投資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或其他相關稅務機關發送《非居民企業稅務事項聯絡函》,轉發相關信息,以便于其后續管理。
在后續管理中,被投資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或者其他稅務機關發現以下兩類情況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以《非居民企業稅務事項聯絡函》反饋給利潤分配企業主管稅務機關,以便于相應稅款及時補征:
一是被投資企業不符合享受暫不征稅政策條件的相關事實或信息;
二是境外投資者處置已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的投資的相關事實或信息。
2.建立政府相關部門協調機制
為做好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判定,88號文明確建立部門協調機制,即地市(含)以上稅務部門在后續管理中,對被投資企業所從事經營活動是否屬于兩個目錄規定范圍存在疑問的,可提請同級發展改革部門、商務部門出具意見,有關部門應予積極配合。
(四)劃分遵從責任
暫不征稅的稅款為實行源泉扣繳的預提所得稅。鑒于此政策操作的特殊性,88號文件和3號公告在遵從責任劃分上做出了不同于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7號等規定的安排。
1.利潤分配企業遵從責任
境外投資者申報享受暫不征稅政策,需要依靠扣繳義務人進行操作,按照“合法”“合理”和“方便操作”的原則,文件明確,利潤分配企業應適當審核境外投資者提交的資料,經適當審核符合條件的,方可暫不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扣繳預提所得稅,并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執行情況。
利潤分配企業的適當審核義務,限于利潤分配企業可以掌握并有責任確認的信息,無意增加其難以遵從的負擔,具體審核內容和事項參見3號公告第四條規定。但因審核過錯導致境外投資者不當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的,利潤分配企業應承擔未按規定履行扣繳義務責任。
2.境外投資者遵從責任
不同于一般源泉扣繳情形下的納稅人責任,作為享受暫不征稅待遇的主體,按照權益和責任對等的原則,未按規定履行義務的境外投資者承擔的責任具體有以下兩項:
一是因境外投資者提供信息有誤,致使利潤分配企業錯誤執行暫不征稅政策的,按照88號文第四條和3號公告第九條規定,視為境外投資者未按期申報繳納稅款,依法追究延遲納稅責任,稅款延遲繳納期限自相關利潤支付之日起計算。
二是境外投資者享受了暫不征稅待遇后,如果收回投資,但未按照規定補繳遞延稅款的,境外投資者承擔延遲繳納稅款責任,稅款延遲繳納期限自實際收取相關款項后第8日(含當日)起計算。
(五)特殊事項處理
1.與稅收協定的銜接
境外投資者在補繳遞延繳納的稅款時,仍可以申請享受稅收協定待遇。但需要注意的是,境外投資者如果要享受協定待遇,除稅收協定另有規定外,只能適用相關利潤支付時有效的稅收協定規定,而不能享受補繳遞延稅款時的稅收協定待遇。境外投資者在辦理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程序按照《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0號)執行。
2.與特殊性重組的銜接
按照88號文件規定,境外投資者享受暫不征稅政策后發生的股權重組符合特殊性重組條件,并實際按照特殊性重組進行稅務處理的,可繼續享受暫不征稅政策。
3.處置投資次序
按照3號公告規定,境外投資者持有的同一項中國境內居民企業投資既包含已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的投資,又包含未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的投資,境外投資者部分處置該項投資的,應視為先行處置已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的投資。
例如,境外A企業全資持有境內B企業股份,投資成本為3000萬元。2018年1月5日B企業董事會做出利潤分配決議,歸屬于投資方A企業1000萬元可分配利潤轉增B企業資本,已完成增資手續并按規定辦理了享受暫不征稅政策,暫不征稅稅款數額為100萬元(稅率為10%)。假設,2018年10月8日,境外A企業將B企業50%股權轉讓給境內C企業,C企業以3000萬元現金支付全部對價。
境外A企業收到的股權轉讓價款3000萬元中的1000萬元視同先行收回原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的股息,應補繳遞延稅款100萬元;同時,境外A企業在股權轉讓前持有境內B企業100%股權的成本為4000萬元(即利潤轉增資本前的股權成本3000萬元與利潤轉增資本增加的股權成本1000萬元之和),境外A企業轉讓境內B企業50%股權的對應股權成本為2000萬元,此次股權轉讓實現股權轉讓所得1000萬元(即股權轉讓收入3000萬元扣減股權成本2000萬元),還應扣繳股權轉讓所得預提所得稅100萬元(稅率為10%)。
二、執行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執行時間
按照88號文規定,暫不征稅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即境外投資者在2017年1月1日(含當日)以后,以分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直接投資可以追補享受政策待遇,按規定申請退還稅款。按照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4號)第五條規定(該規定已于2017年12月1日起被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7號廢止),做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先于實際支付利潤日期的,應在做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代扣代繳預提所得稅。
根據此規定,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實際取得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并進行再投資,可能在2017年1月1日前做出利潤分配決定時就已經扣繳了股息預提所得稅。根據88號文規定,為最大限度體現政策效果,釋放吸引外資的信號,對于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實際取得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并進行再投資的,即使是在2017年1月1日以前扣繳了稅款,也可以適用追補享受政策的規定。
(二)稅務機關后續管理
88號文件和3號公告一方面充分考慮保障納稅人便利享受政策待遇的需要,盡量減輕遵從成本,另一方面也明確了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遵從責任,為稅務機關依法加強后續管理作出了制度安排,防止納稅人不當享受本不應享受的政策待遇。境外投資者和利潤分配企業在申報享受政策待遇時,無須普遍報送合同、支付憑證和財務處理數據等相關資料。
但稅務機關在后續管理中可以依法要求境外投資者、利潤分配企業、被投資企業、股權轉讓方等相關單位或個人限期提供與境外投資者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相關的資料和信息,據此查核境外投資者是否符合享受政策的條件。凡查核屬于不當享受政策待遇的,應分別錯誤性質和責任人追究境外投資者或利潤分配企業的責任。
(三)結合非居民稅收日常管理部署政策落實工作
日前,稅務總局專門部署政策落實工作,請各地貫徹執行,在此再強調兩點。
一是將政策操作流程嵌入非居民稅收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工作機制,完善崗責體系。特別注意結合“放管服”改革任務和要求,做好與支付備案、外匯信息利用等工作的銜接,切實改善非居民辦稅環境。
二是重點注意金稅三期工程核心征管系統調整前后的銜接工作以及定期開展政策效應分析和總結評估工作。
羅天舒:謝謝黃司長。接下來是提問環節。請這位同志提問。
現場觀眾:大家好!我是來自江蘇省常熟市國家稅務局政策法規科的薛韌。請問黃司長,境外投資者直接投資鼓勵類投資項目如何進行判定?
黃素華:境外投資者再投資享受遞延納稅政策的條件之一,就是直接投資的對象須是鼓勵類投資項目。文件明確了從事鼓勵類投資項目的主體為被投資企業,要求是在境外投資者投資期限內從事鼓勵類目錄的經營活動,目錄范圍包括《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所列的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范圍以及《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7年修訂)》所列的目錄范圍。
考慮政策本意是留住既有外資、吸引新增外資,因此在判定境外投資者再投資于鼓勵類項目時,門檻不宜太高,程序盡量簡便,以方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主管稅務機關執行。因此投資于鼓勵類項目判定標準,僅要求被投資企業在境外投資者投資期限內從事與鼓勵類投資項目相關的一項或多項經濟活動,相關經濟活動包括生產產品或提供服務、研發活動、投資建設工程或購置機器設備或其他經營活動,實行在境外投資者投資期限內一次判定,并且未設比例要求。設置以上簡單而明確的判定標準,可以提高征納雙方的確定性。
羅天舒:下個問題請這面這位同志提出。
現場觀眾:大家好!我是來自湖南省長沙市寧鄉市國稅局政策法規科的凌宇燕。境外投資者從境內企業分得利潤,在利潤分配企業對該項分配利潤執行暫不征稅政策后,再對外轉讓利潤分配企業股權。但稅務機關在后續管理中發現因利潤分配企業未適當審核境外投資者提交的資料信息,致使不應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的境外投資者實際享受了暫不征稅政策。請問黃司長,此時利潤分配企業需要承擔責任嗎?
黃素華:謝謝提問。根據文件規定,利潤分配企業未按照要求審核確認境外投資者提交的資料信息,致使不應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的境外投資者實際享受了暫不征稅政策的,利潤分配企業主管稅務機關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利潤分配企業應扣未扣稅款的責任,并依法向境外投資者追繳應該繳納的稅款。因此,即使境外投資者將利潤分配企業的股權予以轉讓,不影響利潤分配企業在原境外投資者享受暫不征稅政策過程中應承擔的責任,這一責任并不因投資方的變動而改變。因此,建議企業在股權轉讓前應做好盡職調查或完善轉讓合同條款,避免相應風險。
羅天舒: 謝謝黃司長的解讀和回答。
接下來,是講解環節的第三項主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
2014年版A類《年度納稅申報表》形成了“基礎信息表+主表+二級附表+三級附表”的報表體系,對協助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提高納稅遵從度,加強企業所得稅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發揮了積極作用。2017年在總結和評估實際執行效果并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稅務總局對2014年版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進行了優化、簡化,并于2017年12月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
下面,繼續請所得稅司副司長劉寶柱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
劉寶柱:接下來我向大家介紹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以下簡稱《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
(一)修訂原則和主要變化
《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在保持上一版納稅申報表整體架構相對穩定的基礎上,通過集成表單填報內容、優化邏輯校驗關系、加大風險預警提示,全面增強政策執行確定性,在保證稅收安全和征管有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為納稅人減輕填報負擔、減少涉稅風險。
具體遵循以下原則:一是以貫徹落實國家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為核心,確保各項所得稅政策得到有效貫徹與執行;二是以精準填報為目標、以智能填報為保障,確保所得稅申報數據質量得到顯著提升;三是以征納互信為基礎,立足表單和數據項的能用、易用和夠用,確保稅收征管效能得到持續提升。
《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主要在以下幾方面進行了優化。
一是根據政策變化對部分表單和數據項進行了調整。
二是對部分表單進行了精簡。為減輕納稅人填報負擔,取消原有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A105081)、《資產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1)、《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產品取得的收入優惠明細表》(A107012)和《金融、保險等機構取得的涉農利息、保費收入優惠明細表》(A107013)等4張表單。
三是對部分表單的數據項進行了優化。
四是對部分表單數據項的填報口徑和邏輯關系進行了優化和明確。
(二)表單結構
修訂后的《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由37張表單組成,其中必填表2張,選填表35張,較《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減少4張表單。從使用頻率看,絕大部分納稅人實際填報表單的數量在8—10張左右。
(三)修訂成效
《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以落實企業所得稅政策和優化納稅人填報體驗為抓手,最大限度實現了在填報難度上做“減法”,在填報質量上做“加法”,在填報服務上做“乘法”的預期目標。
一是報表結構更合理,修訂后的《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表單數量壓縮10%,數據項減少約1000項,進一步縮減納稅申報準備時間,減輕了辦稅負擔。
二是落實政策更精準。2017年,黨中央、國務院做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鼓勵企業創新發展,《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根據相關政策對相應表單或欄次進行了優化與調整,確保納稅人可以準確填報并享受相關政策。
三是填報過程更便捷。《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進一步優化了報表表內、表間鉤稽關系,為智能填報創造條件。例如,網上申報的納稅人,小微企業優惠金額、項目所得減免優惠金額等事項均可根據納稅人填報的基礎數據自動計算、填寫,為納稅人申報提供便利環境。
羅天舒:下面是提問環節。有請這面這位同志。
現場觀眾:謝謝!我是來自陜西省商洛市丹鳳縣地方稅務局的淡亮。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正在進行。請問劉司長,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有哪些新的變化和要求?
劉寶柱:2017年度匯算清繳期,一批新的稅收政策、管理要求進入實施階段,申報表也進行了修訂,稅務機關對這些變化應予以充分關注。
一是關注申報表修訂變化。《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已經發布,調整后的申報表繼續采取了“組合型、多級式”的表單架構,以滿足不同類型納稅人、重要征管事項的申報要求。從內容看,全套報表由反映納稅人整體情況和基本財務、納稅調整、彌補虧損、稅收優惠、境外稅收、匯總納稅等明細情況的“1+6”表單體系組成。從結構看,全套報表分為主表、一級明細表、二級明細表和三級明細表,表單數據逐級匯總,環環相扣。目前,申報表中的絕大多數表單屬于選填表,納稅人可以根據行業類型、業務發生情況自行選擇填報。
二是關注最新稅收政策。黨的十八大以來,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國陸續推出和完善了一系列減稅措施,特別是2017年,更是聚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持續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出“一攬子”減稅政策,在申報表中已經充分體現。企業需要關注的是,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申報享受的時間節點有所不同。一些優惠政策,企業在預繳申報時就可以享受,如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另有一些優惠政策,企業在匯算清繳時才享受,如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等。
三是關注報送資料精簡。結合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稅務總局持續精簡企業所得稅報送資料,切實為納稅人減負,將一大批資料由事前提交稅務機關核查,調整為由納稅人留存備查。以企業享受稅收優惠事項為例,今年,稅務總局將進一步精簡報送資料,除少數幾項優惠事項外,絕大多數優惠事項,企業無需預先報送資料,而是享受優惠后再準備相關資料,并留存企業備查即可。目前,稅務總局正在草擬公告,不久即將發布公告,作出詳細規定。請廣大納稅人和各級稅務機關密切關注。
羅天舒:謝謝劉司長的講解和回答。感謝現場提問的各位同志。
尊敬的各位納稅人、同志們!剛才,所得稅司、財產和行為稅司、國際稅務司的負責同志就近期出臺的稅收政策、執行口徑、征管辦法以及熱點難點問題等有關內容進行了細致講解。希望同志們準確把握政策要領以及有關征管要求,不斷提高服務水平,確保政策執行不走樣,確保納稅人充分享受優惠政策。
最后,借此機會祝大家身體健康、工作順利、新春愉快!謝謝大家!







